明起實施!最嚴防水規范,也是工程防水底線要求!《建筑與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規范》
導語:去年10月24日,住建部發布公告,批準《建筑與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規范》(下稱“《通用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5030-2022,自2023年4月1日起實施,并強調該規范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通用規范》的發布、實施是中國建筑防水行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對中國建筑防水行業高質量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通用規范》被稱為最嚴防水強制性規范
《通用規范》規定了工程防水設計工作年限、防水類別、使用環境類別和防水等級;規定了防水混凝土、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水泥基防水材料、防水密封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等工程應用要求;規定了明挖法地下工程、暗挖法地下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外墻工程、建筑室內工程、道橋工程、蓄水類工程等工程防水設計、施工和驗收的技術要求;規定了使用階段工程防水維護管理的要求。
《通用規范》首次提出了防水工程設計使用年限要求,即工程防水設計工作年限應符合下列規定:
《通用規范》首次提出了防水工程設計使用年限要求,即工程防水設計工作年限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地下工程防水設計工作年限不應低于工程結構設計工作年限;
2.屋面工程防水設計工作年限不應低于20年;
3.室內工程防水設計工作年限不應低于 25 年;
4.橋梁工程橋面防水設計工作年限不應低于橋面鋪裝設計工作年限;
5.非侵蝕性介質蓄水類工程內壁防水層設計工作年限不應低于 10 年。
《通用規范》要求屋面防水等級為一級時,防水做法不應少于3道,防水層的卷材防水層不應少于1道;二級防水不應少于2道,卷材防水層不應少于1道;外墻開始要求1道或2道防水;室內地面防水增加為2道;窗臺處應設置排水板和滴水線。
《通用規范》強調提高防水系統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基本規定”提出的“工程使用環境類別”保證了方案的環境適應性;“材料工程要求”明確提出了防水混凝土的密實性、抗裂性和耐久性要求,顯著提高了防水材料耐水性、耐熱性及耐候性(人工氣候加速老化試驗)要求,增加了卷材接縫剝離強度及不透水性要求,規定了防水層最小厚度;“設計”以防水等級為紐帶,“多道設防”強化方案的可靠性;“施工”劃定現場作業必須遵守的底線;“驗收”加強對過程質量控制要求;“運維”突出全生命周期理念。
《通用規范》以防水設計工作年限為目標抓手,從工程防水類別和使用環境類別兩個維度重新定義防水等級,圍繞設計、材料、施工、驗收、運維全過程質量控制,提高防水可靠性和耐久性,從而全面提高防水工程質量、減少滲漏。
《通用規范》是工程防水的底線要求
《通用規范》從工程防水應用角度明確了工程對防水材料耐久性能和應用性能的最低要求,即防水材料的耐久性應與工程設計工作年限相適應。
3月24日,在中國建筑業協會建筑防水分會主辦的2022防水防腐技術交流會上,中國工程院院士肖緒文作為《通用規范》主筆人,在會上作了“《建筑與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規范》研編與思考”的主題報告。肖院士在報告中指出,通用規范是實現工程防水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是工程防水的底線要求,也是工程防水技術進步的驅動力。
《通用規范》是防水行業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內最為重要的技術文件,其全部條文具有強制執行的法規性作用。同時,一切現行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規定與《通用規范》不一致的,都必須以《通用規范》的規定為準進行修訂。